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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巡礼】山东泰安中院:深度应用信息化成果 实现繁简分流高效运行

朱龙翔 唐娜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2-11-27


在全面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应用的基础上,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背景下,相继制定了《关于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意见(试行)》《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标准化流程指引(试行)》等制度规范,充分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完善功能,实现繁简分流高效运行。


一、整合资源,配置专业速裁团队


2020年4月1日,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特邀调解员“6+6+6+12”的模式组建团队,为方便集中高效开展工作,泰安中院将民商事速裁团队纳入诉讼服务中心,使用信息化系统管理,将人员、部门、角色、权限科学维护,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配置、统一应用。团队责任分工明确,在最短时间内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工作迅速投入、高效运转。



二、优化流程,实现繁简快速分流


泰安中院将互联网网上立案同内网分调裁平台系统无缝对接,通过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前置分调裁平台系统,完成案件第一轮梳理。将分调裁平台的流程对应优化,繁简分流的适用案件范围做进一步拓展,对所有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一审、二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均分流至相应的调解速裁团队,建立快速分流、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



三、完善功能,专用诉前案号先行


中级法院二审民事案件占比较高,泰安中院根据实际情况,在分调裁平台中预设“审前调”字号,与一审案件的“诉前调”作区分,确保案件进入内网系统后,先行分流至民事调解速裁团队,由速裁法官根据案情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等快速结案;调解不成的,由特邀调解员固定送达地址、无争议事实证据及争议焦点,退回进行登记立案。


泰安中院将登记立案应用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中,借助系统实现了二次回流功能,一方面可以直接登记立案,另一方面也可经分调裁平台过滤后再次登记立案。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同样具备繁简分流功能,泰安中院立案部门的同志按照繁简分流标准对案件进行二次繁简分流,完成案件第二轮梳理,从而全面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四、深入应用,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泰安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系统中的各项辅助办案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助力繁简分流工作落实落细。运用统一送达平台、语音送达助手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电子送达等便捷方式通知当事人。加强在线调解工作力度,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发布相关诉讼服务通告,借助云端技术进行调解和法庭调查,推行“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诉讼服务,使用互联网在线庭审在线电子签名等功能,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提升互联网庭审案件比例,同时使用庭审直播功能,达到效率与公开并进。



结语

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了山东法院“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深入贯彻了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的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的部署要求,踏下扎实步伐,通过技术手段与业务机制的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少跑腿”“不跑腿”。


在今后的工作中,泰安中院将持续深入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加强流程再造、数据分析,以更优质的手段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朱龙翔 唐娜

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郭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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